时间:2023-09-08 13:10:59 来源:产品中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国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阮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洪妹(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0 元。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体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额度预计的议案》, 赞同公司新增2021年度日常管理交易额度预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关联董事陈国桢先生、You Ruojie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通过本议案。该事项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定价,定价客观、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体业务、收入、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无重大依赖,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表决结果。
经营范围:销售铝锭、钢材、建材、隔热材料、保温材料、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纤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橡塑制品、纸制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仪器仪表、饲料、玻璃制品、煤炭、木制品、金属饰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法人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规模,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采购散装铝块,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参照行业价格、市场行情报价进行协商定价,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具体市场行情报价以产品营销售卖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作为参考标准,在无市场行情报价参照时,以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作为交易价格及费率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可充分的发挥关联方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效的逐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