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30 07:01:36 来源:产品中心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43.9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94.39万元。2021年初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74,179.24万元,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482.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6,767.2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因此,2021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60.94%。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的房地产行业,新房和二手房市场双双遇冷,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大幅回落,房价下行压力明显地增加;年内70城新建住宅价格和二手房住宅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数量激增,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溢价率一下子就下降,22城三轮集中供地呈现“一热、二冷、三稳”特征,民营房企拿地能力和意愿显而易见地下降,国企“托底”作用明显,房企加速项目竣工回款,但新增投资意愿明显不足。同时,中央再提“房住不炒”及“三稳”政策长期基调未变。
但是,也要看到城市是主要经济活动的载体,城市发展的健康与开发可持续性,是关乎整个国家经济健康和快速地发展的重要的条件。2021年3月,“十四五”《纲要》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奠定了城市更新在我国新型城镇化战略中的主体地位。国家已经给出未来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健康发展路径:坚持新旧动能更新转换、聚焦城市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坚持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全力发展数字化的经济、激活创新消费力经济等措施拉动内需,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及城市开发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对数据要素作出专章部署,提出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创新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机制等重点任务举措;同时明白准确地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数字化的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度的提高,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很明显的成效,数字化的经济治理体系更完善,我国数字化的经济竞争力与影响力也将稳步提升。
公司当前业务最重要的包含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城市更新与运营、别的业务三大板块。
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杭州、成都等地,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等。公司的专业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与运营经验,致力于房地产项目的专业化开发及品牌化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销售面积2.64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48,047.18万元;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2.41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20,504万元。公司房地产销售项目主要是杭州万通中心写字楼产品、天津万通新新逸墅住宅产品、杭州未来科技城综合产品、北京天竺新新家园住宅产品、天津金府国际公寓产品等项目。
2021年6月,公司与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60%房产业务的相关协议,北京万置名下主要资产为北京新城国际项目自持物业。本次房产业务的出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调整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率。
为实现城市高质量更新与企业可持续发展,公司加快新型高端智库建设,于2021年10月成立万通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凝炼为学理深厚、系统完备的“幸福城市”学术体系,共探未来城市生活新可能,充分实现学术研究与创新实践的融合效应。研究中心整合业内专家智库资源,研究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模式,从城市顶层设计与策划的角度,研究未来城市发展逻辑,创建“城市规划”落地“城市高水平发展”的综合战略实施模型。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城市更新与运营业务发展需求,全面布局城市更新运营核心能力及资源,并成立子公司如下:
1) 成立控股子公司万通米贝商业运营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其运营的万通V01米贝创新产业示范园的正式启用标志着“万通 V01”杭州商业项目成功落地运营。
2) 成立全资子公司万通创新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旨在着力推动文化及旅游产业投资、开发和运营的专业化发展,通过文化赋能城市更新,促进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和产城融合。
3) 成立合资公司万庆娱乐策划(广州)有限公司,旨在打通中港澳地区优质资源,充分的发挥股东双方丰富的地产项目开发与管理、商业策划与运营、餐饮娱乐经营经验及资源等优势,共同探索大中华区先锋旅游大文娱产业生态及城市更新空间运营模式。
4) 与政府合作方面,公司与北京怀柔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推动“来影都过周末”暨打造“永不落幕的电影节”的战略合作协议,以共同快速推进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发展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影都品牌。其中,包括共同擘划中国影都未来发展和城市运营管理、一同推动中国影都“十四五”时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共同加速中国影都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核心要素集聚。
一方面,公司正积极布局符合国家未来发展趋势的数字化的经济业务资源。例如公司通过参投基金入股的商汤集团于2021年12月30日成功登陆港交所,在2021年度实现投资收益7,312万元,但比实现可观投资收益更重要的是,商汤集团鉴于公司在城市更新与数字科技领域的资源优势,通过宁波阡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双方在AI应用场景落地,AI产业集群等多领域进行广泛的战略交流。
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借鉴国内外领先的资本管理模型及运营经验,构建了产业投资基金平台,将原房地产金融业务转型为资本运营管理平台。通过资本赋能城市更新和开发业务,形成闭环生态的核心竞争力。依托自身品牌资源和优势,着重关注新科技、新消费和新文化等领域,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与合作方共同成立产业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相关产业布局规划与配套落地,打造强力的产融结合闭环生态。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注:报告期内,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减少的39,870,500股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致,转融通业务所涉及的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始终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公司继续对传统房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性收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328.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82.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35%。公司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理念,依托专业的团队及强大的股东资源支持,形成了较为独特的资源及能力禀赋。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及“数字化的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方针,以城市为主体,以数字科技为动力,以科技与绿色双驱动来促进产业升级,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市场化运营为根本,稳步推进整体战略转型。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公开披露:第一号——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1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2.64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48,047.18万元。
2021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2.41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20,504万元。
2021年度,公司开始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对传统地产业务进行战略收缩,故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注:成都-金牛新都会“项目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已竣工面积”与往期差异主要是实测报告数据显示面积较规划面积有所变化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48,047.18万元,销售面积26,399.28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59,691.06万元,结转面积32,617.95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20,560.12平方米。
注1:北京新城国际项目合同租约于2021年5月陆续到期,项目的租金收入为报告期期末的租金收入。公司所持有的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房产业务已转让,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北京新城国际项目自持物业。
注2:依据公司经营计划,杭州未来科技城A座写字楼于2021年5月变更为公司自持出租项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线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3)未曾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43.9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94.39万元。2021年初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74,179.24万元,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482.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6,767.2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因此,2021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60.94%。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监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等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7月,公司支付现金购买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富”)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50,062万元。公司于2017年7月完成对中融国富的全资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商誉金额48,209万元。公司分别于2019年及2020年对上述金额进行了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随着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房地产信托资金规模、业务模式监管趋严,房地产信托资金融资渠道受限,行业竞争逐渐加剧等原因导致中融国富经营业绩较利润预测下降,出现商誉减值迹象,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2,963万元。
2、2020年末,中融国富由于受到宏观政策及新冠疫情影响,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9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6,962万元。
随着经济导向、宏观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不断变化,2021年度中融国富收入仍不达预期,具体如下:
2021年1月1日,央行和住建部限制开发商融资的“三道红线”政策正式开始执行,被纳入“三道红线”试点的几十家重点房企,已被监管部门要求买地金额不得超年度销售额40%,不仅包括房企在公开市场拿地,还包括通过收并购方式获地的支出。本年内,房地产企业拿地规模大幅下降,拿地阶段融资规模随之收紧,地产信托高成本资金如果不能够在拿地阶段投入地产项目,则信托资金成本回报难以满足融资客户需求。
同时,在“三道红线”政策要求下,“降档”已经成为了房企规避风险的头等大事。为改善自身财务状况,各大房企开始缩减外部融资规模,转而通过加大销售回款、推进主体上市等多种方式增加现金流入、优化债务结构。
受上述因素影响,地产信托展业难度急剧增加。中融国富业务主要依托于地产信托基金业务,业务存量收入不确定性增加,新业务难以落地。
房地产行业新增信托资金规模自2019年以来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为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保障“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银保监会持续加强房地产信托合规监管,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资金余额连续5个季度下降。其中,2020年三季度末投向房地产的资金信托规模较2019年二季度末的最高峰值下降了5,516.60亿元,降幅达18.83%。从占比来看,至2021年底,房地产信托占比降至11.74%,同比下降了2.23个百分点。
随着国外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和企业相继加入资产管理行业,信托、基金及第三方理财机构都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行业呈现了整合的趋势。为应对行业的竞争,上述机构开始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以便能更好的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产品。同时,公募及私募基金在股市快速上行的带动下,中国基金规模出观了爆炸式增长,截至2021年12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6万家,环比增长0.28%;管理基金数量12.41万只,环比增长2.14%;管理基金规模达19.76万亿元,环比增长0.18%。多类型金融产品的问世及基金管理规模的持续增长,均加剧了行业竞争。
中融国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尚未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中融国富仍无法正常开展私募基金投资业务。为使中融国富满足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备案要求,本公司及中融国富积极探索寻求解决方案,但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备案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上述多种原因导致中融国富预计的新增财务顾问业务均未落地,同时,因尚未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备案,业务部门预计基金业务开展进度延后,中融国富2021年经营业绩较利润预测显著下降,存在商誉减值迹象。为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规定,结合中融国富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经与资产评估师沟通,评估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该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需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约为21,247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并出具了中同华评报字(2022)第020328号评估报告,为公司并购中融国富所形成的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953万元。
前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247万元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1,247万元,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247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21,247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就计提事项的合理性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该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资产实际状况,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过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943.9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94.39万元。2021年初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174,179.24万元,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482.4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6,767.2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因此,2021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29,745.40万元(含交易费用),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160.94%。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做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0)。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线、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刘杰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杰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万通发展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刘杰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万通发展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燕梅女士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马燕梅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国铁建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马燕梅女士自2019年开始担任万通发展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婉馨女士自2015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赵婉馨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万通发展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税价)计人民币2,000,000元,包括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1,5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500,000元。2022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授权管理层确定。
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德勤华永是一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德勤华永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德勤华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为了保持公司相关制度的一致性,进一步规范公司三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三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步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上述规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公司拟对2021年度应收款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2,344万元。
本次计提的信用损失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将应收款项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分别进行组合。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客观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对其进行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21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482万元,其中基于单项评估信用风险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63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9万元。
2021年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1,862万元,其中基于单项评估信用风险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687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信用损失准备175万元。
本次拟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合计约为2,344万元,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34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所有者权益2,344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就计提事项的合理性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该事项。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后,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经过信用损失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情况以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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