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7 09:42:01 来源:铝板
5月22日,无锡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锡卫发〔2019〕7号),坐实了业界传闻:江苏省医保局正在调研无锡市整体跟进4+7联动,预计启动市场在2季度(也就是下个月喽),无锡地区试行一个季度后,江苏省其他地级市将于今年4季度或明年1季度全部全面跟进执行4+7联动。
无锡文件其中在“强化药品供应保障”章节提出:协同医保部门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规定,与国家药品“4+7”带量采购价格联动,做好降价药品进医院工作。探索带量采购,统一药品及医用耗材、设备编码,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网上采购及使用监控信息化平台,持续压缩药品耗材价格水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各级医院之间的用药衔接;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扎实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充分的发挥临床药师作用。
5mg*7片/板*4板,采用药用铝箔、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符合硬片
10mg*7片/板*4板,采用药用铝箔、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符合硬片
0.25g*6片,采用药品包装用PTP铝箔和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包装
各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新吴区民政卫健局、无锡经开区社事局,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各在锡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全国、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适应职能转变新形势,牢牢把握高水平发展走在前列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创造性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无锡”建设为统领,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协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慢慢地加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关键性胜利、奋力当好全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领跑者夯实健康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1. 协调推进“健康无锡”建设。切实履行“健康无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加强考核评估,推动“健康无锡”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强健康政策研究,逐步的提升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配合处室:各相关处室)
2. 积极做好健康城市试点工作。依照国家试点部署,积极对标健康城市示范城市要求,落实行动计划,探索构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工作机制。举办健康知识大赛,营造健康氛围,提升居民健康素养。积极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健康促进项目和载体,加大健康场所建设力度,深入推动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年内新建成省健康镇、村(社区)50个、健康单位55个以上,各市(县)区重点培育1—2个高标准高水平的健康社区。推进市民健康科普馆选址建设工作。(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
3. 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力度,切实巩固卫生健康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成果。规范开展水、空气、居民健康素养等监测,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监测点监测任务。科学实施病媒生物防制,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做好旱厕等非卫生户厕的动态清零工作,迎接省级全面审计。(牵头处室:健康促进处;
4. 推进医联体建设。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分区包段划分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负责,落实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防治结合,市或县级公立医院主动承担预防工作责任,为网格内居民提供预防服务。加快城区院府合作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政府举办的基层机构全部加入。把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和医共体的监管,建立完善医联体绩效考核制度和体系,牵头医院承担医联体或医共体内部管理责任,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的同质化水平。提升专科医疗联盟的专科辐射和带动能力。(牵头处室: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体改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保健处、规划信息处、药政处、妇幼健康处、财务处)
5. 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根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分工,切实完善双向转诊协议和流程,建立健全双向转诊通道,不断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量占比。配合处室:规划信息处、基层卫生处)
6. 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三个转变”,实现“三个提高”:在发展方式上,从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提高医疗质量;在管理模式上,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提高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扩大分配,提高待遇。以江阴等单位为试点,加快建立体现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牵头处室:体改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药政处、财务处)
7. 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决策机制和绩效考核、财务资产、质量控制等制度,提升管理效率和水平。突出抓好医院民主决策、成本控制等制度建设,加强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牵头处室:体改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药政处、财务处)
8. 积极推进医院章程制定。明确医院办院方向和功能定位,年内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完成章程制定。配合处室:体改处、组织人事处、科教处、药政处、中医药处、规划信息处、财务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宣传处、办公室)
9.协同推进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协同医保部门推行医保打包支付,实行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机制,探索推动总额控制从单个医疗机构向区域范围内或医联体内总额控制转变,引导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实施DRGs付费方式改革国家试点,在28家试点医院按DRGS-PPS试付费,推动公立医院调整管理方式和病种结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康复等服务向基层延伸。(牵头处室:保健处;配合处室:体改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财务处、规划信息处)
10. 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协同医保部门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落实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规定,与国家药品“4+7”带量采购价格联动,做好降价药品进医院工作。探索带量采购,统一药品及医用耗材、设备编码,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网上采购及使用监控信息化平台,持续压缩药品耗材价格水分。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各级医院之间的用药衔接;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落实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制度。扎实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充分的发挥临床药师作用。(牵头处室:药政处;配合处室:疾控处、体改处、规划信息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
11. 完善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85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围绕“质量、规范、真实”三大环节,强化业务协同推进,加大人群医防融合健康管理力度。落实《关于逐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建议》,开展全员培训,强化全科医生主体作用。(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财务处、疾控处、规划信息处、中医药处、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宣传处、健康促进处)
12. 加强疾病防控。突出关口前移,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6岁以上,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低于9.45%。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率达90%、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85%、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建立与教育部门联防联控机制,重点防控校园聚集性疫情和耐药结核,落实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启动实施胃癌、肠癌等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干预项目。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疾病监测报告和防治管理,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效率和水平。(牵头处室:疾控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
13. 狠抓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夯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接种管理职责,压实接种单位工作责任,逐渐完备制度、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强化监管。加强预防接种体系建设,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建设,考虑服务半径、服务周期和服务人口等因素,逐步优化预防接种门诊规划设置,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设施条件,做到功能布局合理规范,接种人员配足配强,必要时要及时扩点扩容,确保每个接种台半日接种量不超过40剂次。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自查督查,严控风险隐患,杜绝发生预防接种差错事故。扎实做好免费为1周岁和4周岁儿童接种水痘疫苗以及免费为65—85岁户籍老年人接种肺炎球菌疫苗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配合处室:基层卫生处)
14. 强化慢病综合防治和精神卫生服务。进一步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提升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效。实施重点癌症综合防治工程,开展筛查和早诊早治试点,实施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推动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开展高危人群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提高“心灵家园”建设覆盖面达到60 %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保持在4‰以上,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配合处室: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
15. 推进救治中心建设。推进诊疗新技术应用与管理,加快胸痛、创伤、卒中、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区域救治中心建设并实行医防结合。深入推动脑卒中高危筛查干预项目,在城区选择若干社区进行试点推进,开展颈动脉B超筛查干预,形成无锡模式。配合处室:疾控处、妇幼健康处、基层卫生处、规划信息处、财务处)
16. 强化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系,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设有职业病防治专职人员,各乡镇(街道)设有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处室:职业健康处;
17.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溯源平台,提升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18. 强化卫生应急工作。探索将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和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打造院前院内无缝衔接全流程立体化专业救援体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报预警研判评估机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继续实施全民自救互救素养提升工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自救互救年内培训率达25%。加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联防联控,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牵头处室:应急办;
19. 加快推进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优化项目建设。确保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11月底前搬迁启用,启动烧创伤楼建设;做好精卫中心二期改扩建项目腾迁安置过渡,完成原建筑物拆除及场地平整,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加快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扩建、儿童医院、急救中心异地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县(市)及部分区医疗中心建设,增强综合服务能力。(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
20. 完善分级分工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五年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结合城市总规编修,完成《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5年)》编制,实施精神、康复、急救、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等事业专项发展规划。落实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在市、县层面分析就医流向、评估区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分级分工、城乡统筹,功能互补、急慢分治,上下协同、全程服务原则,研究制定市、县(市)区域内医疗资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做到高水平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高标准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服务机构功能任务分工明确、上下转诊有序、服务无缝衔接。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疾控处、基层卫生处)
21. 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明查暗访,狠抓三级查房、手术安全核对等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完善医院评价体系,加快医疗服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医疗要素监管,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约谈等管理制度,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美容主诊医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持续加强药事、医院感染、血液管理工作。配合处室:综合监督处、中医药处、药政处、规划信息处、保健处)
22. 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全市开展21家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达到58%,新创省级示范村卫生室1家。强化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要逐步达到本地其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规划信息处)
23. 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重点人群,稳定签约数量,保证服务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加强低收入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知情同意前提下,实现农村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赋予家庭医生更多可调配的专家号源、住院床位等预约资源,积极调动全科医生的积极性和签约居民的依从性。强化签约服务考核激励机制,推广应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库。基层医疗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1.2张以上,每万非流动人口全科医生数≥3.5人。(牵头处室:基层卫生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人口家庭处、规划信息处)
24.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三级医院到基层开设医生工作室,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为重点,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社区医院,满足百姓医疗需求。配合处室: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
25. 深化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考核指标,深化落实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等8项制度。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再造优化就医流程,缩短患者就医候诊时间,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全方面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日间手术、缩短平均住院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等重点工作。改善护理管理和护理服务。配合处室:体改处、中医药处、规划信息处)
26. 推进院前急救网络建设。锡山区、滨湖区、新吴区分别完成东亭、马山、鸿山急救网络分站建设;江阴市、宜兴市推进基层急救站点建设,缩短院前急救响应时间;宜兴市、梁溪区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27. 持续做好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依法处置医疗纠纷,探索建立多险种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平安医院考评工作,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动。
28.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优化提升三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年内所有三级中医医院全部开设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中医经典病房。深化中医医院医联体建设,加强医联体内技术交流。积极创建国家区域以及省级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提升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病、专科建设水平,彰显中医特色。(牵头处室:中医药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体改处、基层卫生处)
29. 积极争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按照创建标准,各市(县)区全方面开展创建工作。推进落实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基层中医馆建设标准化率力争达90%。落实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医药特色预防保健服务工程。配合处室:基层卫生处)
30. 提升中医药科教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推进中医重点专(学)科建设,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培训。持续推进中医多学科一体化综合诊疗模式。加强市级中医药科研项目申报评审。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专项提升行动,加强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等中医药防治技术和中药新药研究,促进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创新。配合处室:疾控处、科教处、医政医管处)
31.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经验传承研究,推进国家、省、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制定龙砂医学流派传承计划,开展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的整理、挖掘和利用。修订完善市级名中医评选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第五届市名中医评选。坚持做好基层经方临床应用培训推广工作,着力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基层卫生处、宣传处)
32. 加大中医药科普宣传力度。加强《中医药法》宣传培训,办好“金匮讲坛”弘扬中医药学术,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知识,推动中医药科普文化宣传平台和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保护、管理和利用,开展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配合处室:法规处、宣传处)
33. 深入实施健康扶贫攻坚工程。完善低收入患者病情报告制度,对患有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30种大病的低收入人口进行专项救治,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确保所有患病低收入人口得到及时救治。配合处室:保健处)
34. 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快速推进所转院工作,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妇儿保门诊和产儿科建设。(牵头处室:妇幼健康处;配合处室:基层卫生处、规划信息处)
35. 加大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力度。规范全市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管理,完善高危孕产妇管理和救治网络;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绩效评估,加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善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制度,强化督导考核,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左右,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规范推进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和妇幼公共卫生项目组织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和督导,提高群众对项目的依从性和获得感。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托幼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监管。实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为幼儿园儿童建立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牵头处室:妇幼健康处;配合处室:各有关处室)
36.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推动“十三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优化发放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奖励扶助人员数据质量监控,确保按政策实施精准奖扶。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大力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推动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全市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牵头处室:人口家庭处;配合处室:各有关处室)
37. 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健康老龄化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老年人健康促进和常见病防治,积极为老年人做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服务。推进省、市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无锡特色工作模式。稳妥推进非建制镇卫生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养结合机构。做好第三届“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工作,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持续开展“安康关爱行动”,进一步提升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覆盖率。持续加强老年关爱平台建设,新建“双调”工作站30家。深化“代际共融”老龄科研工作,努力创出新特色。(牵头处室:老龄健康处;配合处室:老龄办、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人口家庭处、保健处)
38. 推进实施“新三名”战略。制定“新三名”战略实施建议。(牵头处室:办公室;
39. 着力增“名医”。对接市“太湖人才计划“升级版(2.0版),会同市人才办出台《“太湖人才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加大引进培育国际国内顶尖医学团队、高层次领军人才、高水平临床医师、高素质基层实用型全科医生、博士学位青年骨干等五类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力度。围绕《无锡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全市重点、薄弱专(学)科发展规划,依托省市“科教”工程,确定重点培养对象,搭建人才进修、提升、交流、研究平台。(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科教处、财务处;配合处室:宣传处、工会)
40. 着力建“名科”。制定市属医院重点专(学)科建设规划和薄弱专科(学科)发展计划,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选择有一定发展基础和人才储备的重点专(学)科进行重点扶持,在肺移植、烧创伤等优势专(学)科建设上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支持。加大资产金额的投入,强化团队建设,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完善与国际、国内顶尖医疗卫生机构的学、专科长期合作交流机制,派员研修、访问,实施远程会诊、临床指导、科研技术交流、人员柔性流动等合作措施。(牵头处室:科教处、医政医管处;配合处室:规划信息处、财务处、疾控处、中医药处、妇幼健康处、组织人事处)
41. 着力创“名院”。在明确各级别、各层次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专科特色和重点发展趋势,并根据特色和发展重点在人才资源、资金支持、大型专用医疗设施配置等方面予以倾斜,促进各医院特色化发展。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以及危急重症救治等领域,确定一批优势突出的医院和专科进行重点建设,着力提升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通过增名医、建名科,实现创名院目标,全方面提升我市各医院在总实力和科技量值(STEM)方面的排名与影响力。(牵头处室:体改处;配合处室:规划信息处、疾控处、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妇幼健康处、宣传处、科教处、组织人事处)
42. 推动“科教工程”项目实施。推进省、市各类“科教工程”项目取得新进展,实施临床医学青年人才国外研修计划,选送青年卫生健康人才到发达国家医学中心研修,继续支持国家、省卫生人才交流支撑计划,促进青年医学人才队伍成长。(牵头处室:科教处;配合处室:对外合作处、中医药处及各相关处室)
43. 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逐步优化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和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转化医学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良性运行和功能发挥,加大对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科研支撑。加生健康关键技术探讨研究,促进新技术引进和临床应用,快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牵头处室:科教处;
44. 推动各类卫生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医教协同,强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级师资,推动专业基地教学设施条件和内涵质量提档升级。提升继续医学教育供给能力和项目质量,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数量,加强基层人才教育培训。积极地推进无锡卫生高职校建设发展,建成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牵头处室:科教处;
45.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好“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大多数都用在人员奖励”。进一步探索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模式的薪酬制度,落实市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配合处室:体改处、基层卫生处、科教处、财务处)
46.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组织并且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制定并发布2019年委直属事业单位高端紧缺人才岗位目录,全面实施紧缺卫生人才校园招聘方式。认真落实《关于公立医院人员备案管理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相关规定》,努力解决备案制人员养老保险、年金等问题。
47. 深化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地推进“一带一路”卫生领域合作,建立健全与匈牙利的中医药合作机制,落实新一轮援柬医生选派计划,丰富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形式。稳步推进国际友好医院建设,实施市级卫生国际(地区)交流支撑计划,遴选支撑一批卫生国际科研合作项目、重点专学科合作项目和人才出国进修项目。继续实施公共卫生青年骨干美国研修项目和全科医生英国研修项目,促进全市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牵头处室:对外合作处;
48.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精简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办事证明材料,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全面推开公共场所许可告知承诺审批。加强权力事项清单管理,确保赋权事项落实到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清理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制度规定,规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牵头处室:法规处;
49.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集中开展医疗服务的品质管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疫苗接种和以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健康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查“黑诊所”、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和出租、承包科室、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重点打击使用过期疫苗、不合格疫苗和假疫苗等违法情形。加大儿童近视康复、星级酒店卫生等乱象的监督整治力度,探索“互联网+”等新的监督整治形式。对行业新业态、新事物实施审慎监管。(牵头处室:综合监督处;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疾控处、体改处、规划信息处)
50. 做好地方卫生立法和卫生健康信用建设。贯彻省《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建议》,强化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加快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加生健康服务相对人信用管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诚信建设。做好《无锡市献血条例》地方立法制定工作。(牵头处室:综合监督处;配合处室:法规处、医政医管处、疾控处、体改处、组织人事处)
51. 加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县、镇三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有效整合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职业安全监管队伍,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提升卫生健康监督队伍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和疾控机构的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预防接种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处室:综合监督处;配合处室:疾控处)
52. 促进就医诊疗更方便快捷。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不断的提高各级各类机构信息化基本的建设和服务水平,深化“无锡智医”项目完善与推广,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加快大型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便民服务网络化、诊疗服务智能化、医院管理精细化、临床科研数字化。完成“诊间支付”试点并总结和推广。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争创互联网医院示范单位3家以上。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探索医学影像识别、智能辅助诊断、智能语音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发展。强化信息化手段支撑远程医疗、双向诊疗、分级诊疗服务,支持和配合探索建设“智慧药房”、“延伸处方”以及中医药配送服务。配合处室:医政医管处、中医药处、基层卫生处、药政处、体改处)
53. 促进公共卫生服务更精准。推进公共卫生数据中心建设,与医疗、健康档案数据中心全面对接与业务协同。完成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项目在无锡落地使用,并与市信息平台对接。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全市模式信息化项目立项和建设,协助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配合处室:妇幼处、医政医管处、疾控处)
54. 促进智能监管更高效。深化推进基于大数据的医院绩效评估系统,逐步扩大数据对接范围,拓展信息化监管的业务范畴,有效支撑科学决策。无缝接入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品质安全。持续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上线综合运维管理平台,扩建委数据中心,提升信息化安防能力,实现信息数据“管得住、用得好、存得牢”。(牵头处室:规划信息处)
55.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配合处室:机关党委、宣传处)
56. 做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上的能力。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线、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重点工作,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监测与重大舆情上报反馈工作机制,切实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牵头处室:宣传处;配合处室:机关党委、工会)
57. 弘扬崇高职业精神。组织并且开展“践行崇高精神、争当新时代奋斗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道德讲堂作用,着力加强广大干部职员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做好医师节系列宣传活动和“中国好医生 中国好护士”等典型选树宣传活动。(牵头处室:宣传处;配合处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58. 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党建。落实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建立无锡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网络、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职工意识形态和医德医风教育。
59.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深化专责监督意见整改。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从小处抓起,从细节严起,从关键管起。配合市纪委监委深化市属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市属医院纪委书记委派制。支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护航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牵头处室:机关党委;
60.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逐步提升党支部内涵质量,提升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成效,配合市委组织部、市纪委配齐配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推进实施市属公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年薪制和总会计师制度。推进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双创双提升”工作。配合处室:工会)
61. 加强全系统行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行业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62. 统筹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2019年度卫生健康惠民措施;做好援疆、对口帮扶延安和海东等工作;支持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做好共青团、政务公开、信访稳定、干部保健、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责任处室:规划信息处、疾控处、办公室(对外合作处)、中医药处、组织人事处、保健处、工会、团委等各相关处室)
2018年10月1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去年11月20日起,阿扎胞苷等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纳入无锡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通过国家谈判,17个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幅度的降低了患者的医疗负担,解决了救命药临床短缺的问题。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用药负担,最近,针对此次国家谈判的17种抗癌药中未纳入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特药管理范围的16个药品品种,江阴将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医保特药(包括省特药、市参照管理特药)费用中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承担。
政策实施后,患者除了常规住院和门诊治疗以外,还可以到特药定点药店刷卡购药,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大大方便了患者用药。
参保人员医保特药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定医疗机构、定责任医师、定零售药店等“三定”管理,流程主要有“三步”:
第一步:患者到特药定点医院的特药责任医师处就诊,开具《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并由医院医保办盖章确认;
第二步:由患者或代办人到无锡市社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合乎条件的当场核发特药待遇证;
第三步:患者持特药待遇证、责任医师处方、评估表、社会保障卡到特药定点药店直接划卡购药。特药待遇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度,期满后仍需使用特药治疗的要重新申请。